建设有限和有效的政府
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的结构调整经验可以清楚地看出,各级政府偏离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成为经济结构的主要调节者,是过度投资、产业结构恶化的最主要的原因。对经济资源的行政支配权不但会造成经济效率的损失,还会造成政治上的破坏。从现在愈演愈烈的贪污受贿和盗窃公共财产的腐败案件中可以看到,各级官员掌握过大的资源配置权力所造成的“寻租”和“设租”环境,能够给党和政府的机体造成多么严重的损害。
因此,为了提高经济效率,转变增长方式,必须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限制各级政府配置资源和直接干预企业与个人微观决策的权力。必须实现邓小平反复强调过的“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的改革,避免政府“越位”,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企业、商会和其他社群组织。矫正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价格的扭曲,关键在于实现价格市场化,把定价权还给市场,要素价格由它们本身的稀缺度而不是由行政官员决定,市场机制才能够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这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要条件。
政府坚决把自己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社群组织和市场去处理,并不等于政府放弃自己应有的职能,实行“无为而治”或者无所事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转需要政府低成本地履行以下几方面的职责:
(1)提供法治环境;
(2)通过总量手段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
(3)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维护社会公平;
(4)在市场失灵的条件下酌情使用经济和行政手段加以弥补。
需要财政改革做配套
建设有限和有效政府,需要国家财政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进一步改革财政体制,改善整个政府体系的动力和机制。
目前,我国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融资的财政系统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它继续将大量财政资源投入盈利性的企业;与此相对应的是,政府缺乏足够的资源来支持在义务教育、科学研究、公共卫生甚至社会治安维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做到:
(1)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逐步规范公共财政支出范围,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逐步减少对企业的经营性发展项目的直接资助,增加对教育、科学、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的保障力度;
(2)对现有的政府间财政体系进行根本的改革,重新调整税收收入的分配办法,重新划分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把提供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确定为中央政府的责任;
(3)将转移支付体制从特定的补贴转向一般性的转移和收入分配制度;
(4)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代表大会作为立法机关在政府预算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权力,最终实现政府预算的法治化。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共物品的提供固然需要政府出面来补充市场的不足,但并不是说,公共物品仅仅应当由政府来提供,而只是说,私人往往不愿或不能提供社会最优的数量。因此,目前世界各国无不鼓励和激励私人非政府组织(NGO)提供公共物品。后者往往在组织方式、信息取得等方面具有优势,政府应当鼓励而不是限制这类组织在提供公共物品中的作用。
与此相关的是,现代社会变得愈来愈复杂,变得愈来愈多元化,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变得高度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公共事务完全由国家来处理,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来提供,不仅成本太高,而且副作用很大。因此,现代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强调公民社会的建设,强调各种社群组织的作用。在经济领域,要充分发挥工会、商会(行业协会等社群组织)的作用,使它们能够有效保护自己成员的利益,同时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施自我纪律。
总之,转变经济增长模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是一项迫切的任务,同时也是一项极其复杂的任务,只有成功实现这样一个转变,中国才能在这个发展变化的世界中真正自立自强。其中,基础性制度建设是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关键,而政府职能转变则是关键中的关键。由于政府改革的实质是政府的自我革命,而自我革命往往是比较困难的,对于在旧体制中有种种权力和利益的人来说就更加困难。但是,我们只能坚定不移地推进政府自身的改革,因为这一任务能否完成,将最终决定市场化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成败。